为进一步做好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河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等文件规定,我局组织开展了第七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的申报和评定工作。经各县(市、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认真遴选推荐以及我局组织专家评审后,提出了第七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
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自公示之日始,至6月26日止,共20日。公示期间,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可通过信函、邮件等书面形式(需正式署名或加盖单位公章)向市文广旅局文物非遗科反映。凡匿名、冒名或超出公示期限的异议,均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廊坊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文物非遗科(新华路116-1号)
联系电话:2381652
电子邮箱:wenwufeiyike@126.com
廊坊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4年6月7日
第七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
传承人推荐名单
来源:文旅廊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