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遗产法》、《河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有关规定,我区开展了第五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申报和评审工作,按照申报条件和相关标准,组织专家评委对相关部门推荐申报的12个项目进行严格评审和科学认定,初步确定12项为第五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
现将入选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自即日起10日,公示期间如对入选项目有异议,可于公示期内以单位名义或个人实名提出书面申述。
联系电话:0316—5899375
地址:廊坊市安次区南龙道创业大厦(邮编065000)
邮箱:lfacwhk@126.com
特此公告
附件:第五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单
廊坊市安次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1年12月 29 日
编辑 : 邬健
审核 : 张宇
监制 : 孟庆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