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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次区文化馆教室使用制度
民俗传承基地教室使用制度
为加强民俗传承基地教室的管理,使其更好地服务于民俗传承教学,特作如下规定:
一、民俗传承基地教室由专人负责,其他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
二、传承教学器材应上架摆放整齐,并保持清洁。
三、保持室内整洁有序,不准存放其他无关物品。不得随地吐痰,乱写乱画,乱扔垃圾,禁止在室内吸烟、吃零食。
四、保持室内安静,不得大声喧哗、打闹、玩耍。
五、保持室内卫生,器材存放注意防潮、防火、防盗,室内无人时关窗、锁门。
六、根据器材的技术要求,要定期进行保养和维修,保证正常使用。
七、对损坏无法修复的器材,报经有关领导批准报废和更新。
八、各种器材、设备要有账目管理并及时进行登记,定期清查,做到帐物相符。要严格遵守民俗传承基地教室借用制度,借用登记,及时归还。
民族乐器教室管理制度
为加强乐器教室的管理,使其更好地服务于教学,特作如下规定:
一、乐器教室由专人管理,外人不得擅自进入。
二、遵守秩序,音乐器材设备按指定位置摆放,未经许可,外人不得擅自动用。
三、保持室内整洁有序,不准存放其他无关物品。不得随地吐痰,乱写乱画,乱扔垃圾,禁止在室内吸烟、吃零食。
四、保持室内安静,不得大声喧哗、打闹、玩耍。
五、按照正确的方法使用音乐器材设备,轻拿轻放,不碰不摔。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六、每次使用前后都要签字登记。使用乐器前要认真仔细检查,用后做好清洁。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管理员。
七、活动结束,按照要求将器材摆放到指定位置。
八、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人员离开要关闭电开关和窗户,锁门并将钥匙交还管理员。
九、使用乐器室完毕,按要求做好清洁卫生工作,将室内收拾干净。
排演厅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排演厅管理,维护场地设施,维持良好的馆内秩序,满足各单位与艺术团体的排演需求,特制订本规定。
一、整个排演厅的操作使用采取定岗定人。
二、使用排演厅时,采取申请登记制度,并指定专人负责。馆外的其他团队使用排演厅其灯光与音响的操作只能由安次区文化馆指定专人操作。
四、在排演厅内保证言语文明,尊重他人,和谐共处。
五、保持厅内安静、整洁,不大声喧闹,不随地吐痰,不吸烟,不乱扔杂物。
六、排演厅内严禁吃零食;可自带饮料,但在离开时必须将包装容器带走。
七、须爱惜设施,未经允许严禁私自动用,对于损坏、挪用公共设施者根据情节轻重,定给予处罚或照价赔偿。
八、排演厅内配有座椅供大家观映,观众需妥善保管随身携带的贵重物品。
九、排演厅使用完毕后按照操作规程切断电源,关闭门窗。
十、演练单位与社团必须得有专门的指导老师在现场。
十一、排练单位在活动结束之后要清扫剧场,以保持场地整洁。
舞蹈教室管理制度
为加强舞蹈教室的管理,使其更好地服务于教学,特作如下规定:
一、舞蹈教室是供教师组织学生进行舞蹈训练专用,非教学和训练原因不得随意进入。
二、凡需使用舞蹈教室的,须经管理员批准。
三、学生进入舞蹈教室应服从教师的安排,遵守纪律,不追逐打闹, 保持安静,严禁喧哗。
四、进入舞蹈教室,应穿软底鞋或练功鞋,严禁穿高跟鞋和硬底鞋入内。
五、爱护舞蹈教室的设施。如果发生损坏情况,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保持室内整洁,定期打扫;禁止携带食物或饮料入内,严禁吸烟,吐痰。
七、舞蹈教室使用完毕后,应将器材物归原位,并检查相关器材使用 情况,切断电源,关好门窗。
八、器材外借,需经管理员批准,并办理相关手续。
西洋乐器教室管理制度
为加强乐器教室的管理,使其更好地服务于教学,特作如下规定:
一、乐器教室由专人管理,外人不得擅自进入。
二、遵守秩序,音乐器材设备按指定位置摆放,未经许可,外人不得擅自动用。
三、保持室内整洁有序,不准存放其他无关物品。不得随地吐痰,乱写乱画,乱扔垃圾,禁止在室内吸烟、吃零食。
四、保持室内安静,不得大声喧哗、打闹、玩耍。
五、按照正确的方法使用音乐器材设备,轻拿轻放,不碰不摔。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六、每次使用前后都要签字登记。使用乐器前要认真仔细检查,用后做好清洁。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管理员。
七、活动结束,按照要求将器材摆放到指定位置。
八、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人员离开要关闭电开关和窗户,锁门并将钥匙交还管理员。
九、使用乐器室完毕,按要求做好清洁卫生工作,将室内收拾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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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7-08-31 10:54: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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