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次区文化馆
  • 首页
  • 本馆概况
  • 信息发布
  • 艺术欣赏
  • 网上培训
  • 活动开展
  • 非物质文化遗产
  • 文化馆总分馆

信息发布

信息公开
馆务动态
安次之韵
安次文化刊物

安次区文化馆场馆使用管理制度

安次区文化馆是传播精神文明的重要场馆。为共同营造和谐、舒适、有序的活动环境,保证正常的工作秩序与本馆安全,请遵守如下规定。
  1.树立文明市民形象。入馆者应衣着整洁、端庄。赤膊、赤脚以及酒醉者不得入馆。
  2.注意安全。严禁骑电动代步车、自行车或滑轮车等进馆;严禁携带宠物及危险品进馆,不得随意挪动和使用消防器材;严禁私自拉线接电、烧开水等,需要时须经管理人员同意并负责操作安装,电器设备要由专业人员管理和操作。
  3.爱护公共设施,保持室内卫生。严禁饮食、随地吐痰、乱扔垃圾。场馆内全面禁烟。
  4.请保管好自身财物,自带物品如有丢失,本馆概不负责。
  5.保持良好的活动环境。不得在馆内喧哗、戏闹、追逐、吵架、斗殴以及张贴广告、散发传单或推销商品;入展厅前请将手机调为静音状态,避免在展厅拨打接听手机;12岁以下的儿童进入本馆须有成人陪同。
  6.不得在馆内睡觉、躺卧,私人物件不得安置在场所内。
  7.爱惜馆内各种资源及设施设备,如有损坏按相关规定照价赔偿。
  8.团体参观、媒体采访等请提前与馆办公室预约。未经准许不得在馆内开展非本馆组织开展的活动。
  9.管理人员要做好场地使用情况登记,保管场地钥匙或门禁卡,未经允许不得复制、外借场地钥匙或门禁卡。
  10.管理人员负责场地的开启和关闭,定时检查使用安全情况,及时消除不安全隐患,确保场地安全和保洁等工作。
  11.场馆使用须经管理部门同意,使用者应提前申请并做好登记、审批手续。遇临时性调整场地等,须经管理部门批准。本场馆面向社会免费开放,使用者不得从事经营活动。
  12.使用者应事先对场馆内的物品、设施进行检查,如有损坏等非正常情况,立即向管理人员报告。使用过程中,应按照使用规范安全使用,爱护公共财物,如造成损失者,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13.使用完毕,使用者应将物品归放原位,关闭门窗、空调、电源等一切设备,待管理人员检查确认后方可离开。管理人员须做好场馆保洁和安全防范等工作。
  14.使用者要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违反上述规定者,管理人员有权收回其使用权。
  15.如遇突发事件,应立即报告、报警,并遵循管理人员指挥,按安全通道撤离。
编辑:安次区文化馆   点击次数:0  更新时间:2017-08-31 10:55:28 【打印此页】  【关闭】
上一篇:安次区文化馆教室使用制度 | 下一篇:安次文化走进国家大剧院 为党和国家领导人演出

友情链接:

  • 河北省公共文化云
  • 国家公共文化云
  • 廊坊市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平台
本馆概况 | 信息发布 | 艺术欣赏 | 网上培训 | 活动开展 | 非物质文化遗产 | 文化馆总分馆 |
备案编号: 冀ICP备17021270号-1 联系电话:0316-8029996 邮箱:lfacwhg@126.com 微信:安次区文化馆 网站:www.acqwhg.cn